民事欺诈和刑事欺诈的区别

时间: 2026-02-22 22:03 阅读数: 1人阅读

民事欺诈和刑事欺诈的区别

民事欺诈属于民事不法,刑事欺诈(又称刑事诈骗)属于刑事犯罪,两者之间存在重大区分;但在司法实践中两者却极易混淆。

民事欺诈和刑事欺诈都以欺诈为其行为特征,民事欺诈可以分为民事违约的欺诈和民事侵权的欺诈;与之对应,刑事欺诈可以分为虚假陈述的欺诈犯罪和非法占有的刑事诈骗。

对于民事欺诈和刑事诈骗之间的区分,应当从欺骗内容、欺骗程度和非法占有目的这三个方面进行界分,从而为正确地认定刑事欺诈犯罪提供刑法教义学的根据。

产权欺诈的情形

房屋买卖欺诈的情形有:

1、虚假广告宣传误导消费者

商品房特别是期房销售过程中,广告往往是引起消费者购买欲并作出购房决定的促成因素。《广告法》规定广告内容必须真实,不得欺骗、误导消费者。

开发商发布虚假的广告信息,无疑是以虚假信息诱使对方作出意思表示的欺诈行为。开发商交付的房屋达不到合同或者广告中承诺的事项的,应当认定为欺诈。

2、商品房开发证照不全且没有告知消费者的

商品房开发必须严格按照法律的规定办理各种审批手续,依法取得各项批准证书后才能开工建设销售,证照不全的建设项目因其不合法,通常不能为购房者办理权属证书,不仅直接导致购房者的购房目的不能实现(无法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和所有权) ,而且对社会稳定和房地产市场的发展危害甚大。

依法开发、照章开发,是法律赋予开发商的义务。开发商没有依法取得开发工程所需的各种证照且没有如实告知消费者,在合同约定的交付期限内又不能补办相关手续的,不仅违反了房地产开发和销售的有关行政法规,同时因没有履行自己的告知义务,也构成对消费者的欺诈。

3、房屋面积缩水,短斤少两

房屋面积减少,开发商将可能直接侵占消费者的财产(短少部份的资金)。 由于房屋建筑强调严格按图施工,因此,面积短少,只能是开发商故意所为(因政府规划改变除外) 。

考虑到建设工程施工过程的复杂性,《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已经设定的3%的误差允许值,对于短少面积超过允许值范围的,应当认定为构成欺诈。

4、商品房因施工或装饰材料等引起的质量纠纷

房屋建设和装修涉及的用材种类繁多,各种材料优劣及价格相差悬殊,工程施工中以次充好、以劣充优的情形屡见不鲜。

销售欺诈的认定

一、首先,欺诈方主观上具有欺诈的故意。

1、欺诈的故意,是指欺诈一方明知自己告知对方的情况是虚假的且会使被欺诈人陷入错误认识,而希望或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欺诈人主观上有欺诈的恶意。多数情况下,欺诈人主观上的欺诈故意十分明显,也易于认定,但在少数情况下就很难认定。

2、比如销售者出售产品,向消费者陈述时,销售者并不肯定陈述的真伪,但仍向消费者作出陈述,以致因陈述事实的虚假性而导致消费者陷入错误。在陈述时,销售者应当知道该事实若是虚假的,会使消费者陷入错误认识,因此,这种情况可认定销售者具有欺诈他人的故意。

3、商场出售过期商品,但却是以打折促销的方式销售的,而且在店堂告示中明确告知购买者“打折商品,售出恕不退换”。消费者购买后发现是过期产品,便以商场销售过期产品构成欺诈为由,要求退货并赔偿。

(1)对此,商场则常以其已在店堂告示中明确告知购买者“售出恕不退换”为由作为抗辩。商场出售任何商品,不论是否打折,都必须保证商品的质量,包括不得出售过期商品。这是商场必须承担的法定义务,而不是商场对消费者承担的合同义务。

(2)对于其不得出售不合格商品的法定义务,商场不得利用店堂告示的方式予以免除。有的商场认为,商品的保质期印在商品的外包装盒上,商场并没有对保质期作任何修改,消费者购买时不可能不注意到商品的保质期。

(3)不得销售过期商品是商场的法定义务,无论是食品卫生法还是产品质量法,对此均有明确规定。既然法律设有禁止性规定,则表明商场只要从事经营就必须履行该法定义务,换言之,只要是过期商品,商场就不得销售。

(4)商场是专门从事商品交易的,在商品出售前,其负有检查商品是否过期而再行销售的义务。在商品已经过期而商场仍然公开销售的情况下,按照普通的商事交易惯例,应当认定商场知道商品过期的事实,而如果商场主张确实不知商品过期,应负举证证明责任。

(5)事实上,这种对其主观心理状态的举证从法律意义上讲是根本不可能的,因此,商场出售过期商品,肯定构成欺诈。

二、其次,欺诈方实施了欺诈行为。

1、欺诈行为在现实生活中大都表现为故意告知对方虚假情况,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诱使对方当事人作出错误意思表示。

(1)故意告知虚假情况,也就是陈述虚假事实,如将劣质产品说成是国优产品。

(2)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是指销售者有义务向消费者如实告知真实情况而故意不告知。

2、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有关规定,经营者应当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真实信息,不得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据此,经营者负有向消费者如实陈述有关商品真实信息的义务,这种义务是法定义务,经营者必须履行,违反此义务,将构成欺诈。

三、最后,被欺诈一方因欺诈而陷入错误,并因错误而作出了意思表示。

商业欺诈的立案标准

满足以下其中一条就可能构成商业欺诈。

(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

(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

(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 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五)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

综上所述,如果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欺诈和诈骗的区别

民欺诈和诈骗的行为性质不同,决定了两者在以下几个方面存在区别:

(1)目的不同。诈骗以非法占有他人财物为目的,欺诈的直接目的是与对方当事人签订合同,最终目的是通过履行合同获得经济利益。

(2)手段不同。欺诈只有辅助欺骗行为,诈骗有核心欺骗行为。民事欺诈行为人实施的欺骗行为是订立合同的辅助手段,可称为辅助欺骗行为,行为人与他人签订、履行合同本身不是欺骗。

(4)法律关系不同。民事欺诈的双方当事人之间存在合同法律关系,诈骗行为人与对方当事人之间不因诈骗行为而形成合同法律关系。

(5)民事救济的可能性不同。因民事欺诈造成他人经济损失,被欺诈的一方当事人可以通过民事诉讼途径获得救济。诈骗行为人非法占有他人财物往往采用隐匿身份、住址等方式致使双方不能形成民事法律关系,被害人无法通过民事诉讼途径主张权利。

(6)法律后果不同。诈骗行为应受治安行政法或刑法制裁,民事欺诈受民法调整。

新闻媒体的欺诈与反欺诈

新闻媒体的欺诈与反欺诈

在当今信息爆炸的时代,新闻媒体拥有着巨大的影响力,它的报道不仅影响着公众舆论,也对社会稳定产生着重要影响。然而,随着媒体的发展,新闻报道中出现的欺诈现象也越来越多,这给公众带来了困扰和不信任感。因此,探讨新闻媒体的欺诈问题以及如何进行反欺诈是至关重要的。

新闻媒体的欺诈表现形式

新闻媒体的欺诈表现形式多种多样,其中包括报道失实、夸大事实、编造新闻、片面报道等。这些现象严重扭曲了事实真相,对公众产生了误导作用。在新闻报道中,一些媒体为了吸引眼球,常常采用夸大、感情化的手法,忽略了客观公正的原则,造成了信息传播的失衡。

新闻媒体反欺诈的重要性

新闻媒体作为信息传播的重要渠道,其报道的真实性和客观性至关重要。只有通过反欺诈措施,新闻媒体才能恢复公众的信任,确保信息传播的准确性和客观性。反欺诈不仅是维护新闻媒体声誉的关键,也关乎社会公共利益和整体信任度。

新闻媒体反欺诈的途径

为了提高新闻媒体的信誉度和公信力,必须采取积极的反欺诈措施。首先,新闻媒体应加强内部监督和自律,建立严格的新闻报道规范和伦理标准,严格把关新闻报道的真实性和客观性。其次,媒体从业人员应不断提升专业素养,加强新闻伦理和道德培训,增强新闻报道的专业性和可信度。

此外,新闻媒体还可以借助科技手段,如人工智能和大数据分析,在新闻报道中及时识别和纠正欺诈信息,提高信息处理的准确性和迅速性。同时,加强与政府部门和相关机构的合作,共同打击新闻领域的欺诈行为,形成社会共治的新闻环境。

新闻媒体反欺诈的意义

加强新闻媒体的反欺诈工作不仅关乎媒体自身的声誉和公信力,更关系到社会的稳定和公共利益。通过建立健全的反欺诈机制,可以有效引导新闻报道向更加客观真实的方向发展,减少虚假信息的传播,提升公众的信息素养和判断能力。这对于构建开放、透明和诚信的社会环境具有重要的推动作用。

新闻媒体反欺诈的展望

随着信息技术的不断发展和创新,新闻媒体面临着更多挑战和机遇。在未来,新闻媒体应加强反欺诈能力建设,利用先进技术手段提升新闻报道的质量和效率,不断提升公众对新闻信息的信任度。同时,新闻媒体应积极倡导正确的新闻价值观,弘扬诚信和公正的新闻理念,以实际行动引领新闻行业的健康发展。

综上所述,新闻媒体的欺诈问题令人担忧,但通过加强反欺诈工作,新闻行业仍有望焕发新的活力。唯有正视问题、积极应对,才能不断提升新闻报道的品质和公信力,为社会和公众带来更加真实、客观和有益的信息传播。欺诈阻挡了真相的光芒,而反欺诈则助力真相的传播。

审计中的欺诈包括哪些

审计欺诈,亦称“审计人员舞弊”。审计人员为达到欺骗他人的目的,明知被审计单位的财务报表有重大错报,却加以虚假陈述,违背诚信公允原则出具不当审计报告的行为。标准类型的欺诈包括记录虚假交易、偷窃、盗用、贿赂、勒索和回扣。

审计欺诈行为包括

1、盗用印鉴;

2、偷窃商品、工具、存货和其他设备物资;

3、从库存现金和资金账簿中挪用小额款项;

4、销售商品时不作记录,并私自保留现金。

欺诈合同的案由怎么写

案由可以写合同纠纷或者撤销合同缴费。

欺诈销售罪的量刑标准

一、欺诈销售量刑标准是什么

诈骗罪量刑标准就是指以诈骗罪数额大小为主要因素,结合情节因素确定的标准,也是诈骗罪罪刑法定原则的重要标志。对于诈骗罪量刑标准的两个考量因素是:一是诈骗的数额标准;二是诈骗的情节因素。

诈骗罪量刑标准的立法解释:最重要的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66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民事欺诈的司法解释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及相关 司法解释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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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民事欺诈行为是指在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的过程中,故意告知对方虚假情况,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诱使对方做出错误的表示的行为。